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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地上出了点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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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国坚,广东四会下茅镇下堀村民,2000年我承包了本村水田30亩发展粮食生产,承包期是30年,有承包合同和共产党发的承包证书,2006年前,我按合同要求每年都完成国家的粮食税赋任务,2006年后,国家免去了税款并有种粮补贴费,在2006年之前,本村都按照每个村民的水田承包面积计算年终分配。但到2016年,村里的水田被外地老板承包,村民要求我退出承包,我不愿意,我想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。于是村组长上诉至本县江谷法庭,一审我胜,后村组长又上诉到肇庆法庭,二审维持原判,官司胜后,我继续开展生产粮食,但是当春耕开始的时候,我种下了玉米,遭到村主任带村民划分我的承包田,并破坏了我种下的作物,并扬言本案还在诉讼中,后我将情况报告当地镇政府,及派出所,镇某镇长(我不认识他的名字)到田间处理,答复一个星期内解决,从2月份到现在3月份,几个星期过去了,杳无音信,是有作为????不作为????踢皮球????,为不影响农业生产,我将情况告知当地派出所,后又告知2个月解决,2个月是什么时候?难道不生产吃西北风不是?可能试领导不谙农事,也不吃人间烟火,???此事寻求有无主持公道之律师!!!本人要求赔偿今年的损失(包括,当造收入、人工费用,种子,肥料,农药)此其一,往年没有按承包面积分红的损失,此其二,破坏生产损失等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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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承包的水田三十年、现遭到村民和村委干部带人破坏生产频失惨重、如何索赔??